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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0月 24, 2013

SVN 1.8 on OSX 10.9 (Mavericks)


This post is about how to compile the latest SVN source (1.8.3) on OSX Mavericks (OSX 10.9).

References

Sam's Updating to SVN 1.8 for Mac OSX 10.8. This is about building in OSX 10.8.

Requirement

  1. Xcode command line tool: can be download at Apple's dev center or install command line tool without Xcode.
  2. Setup the Tool chain: sudo ln -s /Applications/Xcode.app/Contents/Developer/Toolchains/XcodeDefault.xctoolchain/ /Applications/Xcode.app/Contents/Developer/Toolchains/OSX10.9.xctoolchain The key is to link the toolchain to reflect new version # of Maverick, which is 10.9.
  3. The SVN source: can be download form Apache SVN project.
    Here's straight way in command: cd ~/Downloads/ curl -o subversion-1.8.3.tar.gz http://archive.apache.org/dist/subversion/subversion-1.8.3.tar.gz tar -xvf subversion-1.8.3.tar.gz

Build and Install SVN

Build serf

First we will need to build serf, included in the subversion package. cd ~/Downloads/subversion-1.8.3 sh get-deps.sh serf cd serf/ ./configure make sudo make install

Build SVN

Go back up to the SVN source root, and build it using serf. Depend on your hardware, it might takes awhile. If you need a coffee, this is good time to do so once you start the make.
cd .. ./configure --prefix=/usr/local --with-serf=/usr/local/serf make sudo make install

Wrap it up

Now you've the new SVN 1.8.3 installed at /usr/local/bin. Make sure your path includes it. From there you should able to: svn --version And here you go:
svn, version 1.8.3 (r1516576)
   compiled Oct 24 2013, 02:38:35 on x86_64-apple-darwin13.0.0

Copyright (C) 2013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This software consists of contributions made by many people;
see the NOTICE file for more information.
Subversion is open source software, see http://subversion.apache.org/

The following repository access (RA) modules are available:

* ra_svn : Module for accessing a repository using the svn network protocol.
  - with Cyrus SASL authentication
  - handles 'svn' scheme
* ra_local : Module for accessing a repository on local disk.
  - handles 'file' scheme
* ra_serf : Module for accessing a repository via WebDAV protocol using serf.
  - using serf 1.2.1
  - handles 'http' scheme
  - handles 'https' 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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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7月 18, 2009

Verizon Getting Closer To Blending TV With Web


Verizon Getting Closer To Blending TV With Web

Verizon plans to open up its cable TV boxes to outside developers, just like Apple did with its iPhone. This is an image of the Twitter application as it will run on the Verizon FiOS cable TV system.

full story

Related: Analyst: Telecoms could learn from Verizon's IPTV mo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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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稅戰落幕 美網路電台業現生機


‧聯合新聞網 2009/07/09
一個代表藝人與唱片業者的協會已和網路電台業者達成授權協議,這場長達兩年的版稅戰爭終於塵埃落定,並使原處灰色地帶的網路電台業撥雲見日。

網路廣播業者潘朵拉公司(Pandora)創辦人魏斯格林說:「相較於歌曲按首計費,這是大幅的減讓。」潘朵拉計劃今年要播放10億小時的歌曲,以往因為授權費談不攏,難以和其他業者討論合作。現在,魏斯格林說,「我們總算走過去了」。

但由於這項版稅協議,潘朵拉計劃對用戶收取額外費用。每月收聽逾40小時的「重度使用者」要繳交0.99美元,才能在該月繼續聽音樂。

依照2007年原定的版稅收費法,網路廣播業要在每個人收聽每首歌時繳交0.08美分,到2010年時漲至每人每首0.19美分。這種收費法讓網路廣播業者大嘆付不起,更曾組織過「寂靜之日」,全體停播一天,以示抗議。

現在,網路廣播業者和代表版權人的SoundExchange達成協議,年營收125萬美元以上的網路廣播台必須付至少25%的營收取得授權,或是也可用每人每首0.093美分付費,2015年時漲價至每人每首0.14美分。

營收125萬美元以下的網路廣播業者,則須支付7%的費用、或10%至14%的銷售,以取得使用授權。向聽戶收取月費的網路廣播電台,則要為每首歌每位訂戶付0.15美分,2015年時增至0.25美分。

這些付費方式僅限於「純網路」的廣播業者,那些把AM、FM無線廣播內容放到網路上的廣播公司,不適用這個付費方式。今年稍早,代表傳統無線電台的美國全國廣播協會(NAB)已和SoundExchange達成付費方式的協議。

美國人使用網路廣播的人數呈現爆炸性成長,根據Arbitron與Edison研究公司調查,目前每周有4,200萬美國人開機收聽網路廣播,比2004年的1,900萬人大幅增多。

代表參與談判的網路廣播業者包括AccuRadio、Digitally Imported與RadioIO。網路廣播業者可以在30天內決定是否要接受這項協議,或者逕用2007年的收費標準,或者直接向各歌曲的版權商談授權費。

經濟日報╱編譯陳家齊/綜合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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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互連費(Taiwan) 還會降


‧聯合新聞網 2009/07/16
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5)日表示,公告新牌價為每Mbps1,480元,且用愈多愈便宜,將有大量使用折扣表,若以業者平均1,800元來說,將便宜三成左右。

但這個價格對於新進固網業者要求的每M為300元至500元的理想價格,實在是差很大。新進固網業者說,只能「含淚接受」,希望主管機關-NCC能從長遠的產業政策來看,進一步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建立業者間的合理互連機制。

業者間的牌價將降低,NCC昨日並指出,ADSL電路費實施價格管制方案,三年降價期限將在明年4月截止,NCC正檢討費率中,據NCC高層指出,明年「應該會再調降」,且NCC將實施最低保證頻寬,保障消費者權益。

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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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0月 14, 2008

荒謬 客運播警廣 司機被控侵權


荒謬 客運播警廣 司機被控侵權
「聽路況犯法嗎」 網友聲援:不要聽音樂協會的歌
2008年10月14日蘋果日報

【鄭敏鈴、朱俊彥╱台中報導】公車司機在車上聽警廣廣播,竟被控違反《著作權法》。台中客運公司今年八月底接到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寄發的存證信函,指控該公司駕駛呂貴生在車上擴音收聽警廣,違反《著作權法》,不排除提告求償;呂貴生昨喊冤說:「我在車上聽警廣路況,才能掌握交通訊息,根本不是聽音樂,怎麼算是侵權行為?」

太誇張了
台中客運經理楊榮樹強調,遭控侵權的司機是「在駕駛座上聽路況,並未公開播放,車上本來就有廣播和音響,又不是加裝的,這樣算侵權嗎?況且客運公司怎會知道廣播公司播放的歌曲是否合法?」以此做餌來檢舉並指控司機侵權,實在不合理。

楊榮樹說,該公司目前先全面禁止司機聽廣播或看DVD等節目,但會請智慧財產局明確界定侵權定義,「否則司機一天到晚擔心被告,也不是辦法。」


台中客運公司在班車內張貼公告,要求駕駛除公司認可影片,其餘音樂、影片一律禁播。陳為坐攝

司機:禁聽後常塞車
對此,客運司機罵聲連連。台中客運一名王姓司機說:「太誇張了!」聽警廣主要是聽路況,最近被禁止不能聽,駕駛們常因此塞車在路上,「警廣不是公家的廣播 電台嗎?播出的內容,當然納稅人有權聽。如果要說侵權,也是警廣侵權,應該去告警廣,幹嘛嚇唬小司機!我們一個月又賺不了多少錢!」一位台西客運司機表 示,受此事件影響,該公司也規定司機在駕車途中,不准收聽或播放任何節目,否則會被公司罰三千元。

網友更是無法認同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作法。「太扯了!應該要罰播放該音樂ㄉ電台,而不是收聽者。」「很欺負人耶!只會拿司機開刀!」「舉著智慧財產大旗就可以狐假虎威、無法無天亂告嗎?」「噁心的爛單位,大家不要聽音樂協會的歌免得麻煩。」
律師陳建勛聞言也直呼:「太誇張了!」他說,司機當時已將車開上高速公路,未沿途載客,嚴格說起來,車上已非公共空間,且他聽廣播是為了解路況,若因此受罰,實在不合理。精研《著作權法》的律師徐則鈺也說,司機自己聽廣播或音樂並不違法,例如大部分遊覽車都有喇叭設備,多數駕駛會在路程上收聽廣播並播放,也曾有人挨告,但當時法院認定此為「單純開機」,判定駕駛無罪。

台中客運司機呂貴生八月上班時聽警廣路況,不料遭指違反《著作權法》。陳為坐攝

提告單位:不太清楚
警廣副總台長鍾國成則強調:「警廣播放的歌曲都是合法的!」他說,警廣與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合作關係良好,該台昨天聽到台中客運司機因收聽警廣被寄 存證信函,也很訝異。他透露,有些著作權仲介團體會故意拉抬費用,並請工讀生埋伏側錄,以興訟來取得罰金。警廣之前與另一著作權仲介團體、中華音樂著作權 仲介協會有授權金談判爭議。

面對各方的批判聲浪,寄發存證信函揚言提告的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董事長蔡清忠,昨僅簡單回應說:「不太清楚,還要再了解。」



聽警廣侵權 網友聲援客運

ddt2005716:為什麼著作權可以無限延伸?好想罵髒話!抓盜版就好,搞老百姓真的很白目。

iiooii:合法的詐騙集團,比非法還聰明,用法律來撈錢。

waijr:我覺得大家應該要站出來抵制該協會所有歌手、相關律師,甚至在協會上班的人,讓他們無法再佔大家便宜、欺負民眾。

sunface:垃圾協會!這種態度最好會讓人有想買正版的想法,爛!

nouveauriche:這樣一搞,根本沒人想聽音樂了,因為都要錢…死要錢!

nuuk:繼續把著作權無限上綱啊!唱片業自己倒光光不要怪人。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telnet://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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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開始提供嵌入廣告的完整電視影集


文/陳曉莉 (編譯) 2008-10-13

YouTube開始與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測試在網站上提供完整的電視影集,並且在影集中嵌入廣告片。

此一合作案打破了許多YouTube的傳統服務模式,包括以往YouTube限制上傳的影片長度不得超過10分鐘,以及YouTube所主張的不干擾使用者觀賞影片的廣告模式。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現在YouTube上有長達46分鐘的飛越比佛利(Beverly Hills 90210)影集,同時有一長達15秒的廣告不斷在影片當中重覆播放五次以上。

使用者可以透過YouTube在上周發表的劇院瀏覽模式(theater view),以較大的視窗觀賞這些影集。

初期YouTube僅與哥倫比亞廣告公司合作,雙方共享廣告利潤,目前提供的影集除了飛越比佛利以外還包括雙面法醫(Dexter)及星艦迷航記(Star Trek),預計未來將新增更多的內容合作供應商。

國外媒體Wired分析,依照CBS當初不願與其他平台分享30%的廣告利潤來看,YouTube及CBS的拆帳比例應為20-80。

YouTube近來積極擴張營利模式,在上周發表了電子商務平台,YouTube並不直接提供銷售,而是在網站上提供使用者購買音樂及遊戲的廣告連結,並與業者分享銷售利潤。

不過台灣的使用者現階段無緣測試上述兩項服務,因為電子商務平台目前僅於美國地區測試,而影集服務可能因版權的考量而有存取地域上的限制。(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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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8月 02, 2008

勞退基金也算黨政軍!?愛爾達播奧運 NCC再提異見


  • 2008-08-01
  • 中國時報
  •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MOD平台頻道商愛爾達科技,是否有黨政軍持股,昨日再度引爆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審查愛爾德體育台申請案過程,因為發現愛爾達另一名股東台達電,有勞退基金持股,NCC因此要求,愛爾達三個月內解決黨政軍持股問題,否則廢除執照。

 中華電信因為由交通部持股三四%,過去二年一直逃不過廣電法第十九條「黨政軍退出媒體」條例,儘管NCC最後同意,中華電信MOD得以開放平台模式經營,但中華電信轉投資愛爾達三二%,並取得北京奧運新媒體轉播權,沒想到最後一刻遭質疑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例,中華電信上周宣布出售愛爾達持股,爭議仍無法平息。

 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愛爾達科技申請經營Hito體育一台至Hito體育七台,其中有二台內容幾乎重複,因此NCC僅核准其中五台,由於五個頻道並非透過傳統有線電視系統播送,愛爾達的五個體育台被歸類為「非無線、非衛星」頻道。

 石世豪強調,第一屆NCC委員絕對不是在卸任前故意給中華電信難題,完全是因為NCC組織法第一條,明白揭示NCC應該基於「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執行公務,因此才對愛爾達申請經營頻道。

 石世豪表示,由於愛爾達另一名股東台達電(持股12.64%),同時獲得勞退基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等政府基金持股(持股二%左右),由於四大基金都是由政府操盤,NCC要求愛爾達,必須在三個月內解決台達電「黨政軍持股」問題,否則執照許可將廢除。

 愛爾達提報給NCC的七個頻道組合套餐,收費三百五十元,一台收七十元,北京奧運期間屬於促銷期間,愛爾達不收任何費用,不過,在北京奧運結束後,愛爾達是否有能力,繼續經營這五個頻道,NCC也頗為懷疑。

 石世豪表示,中華電信作為是固定通訊業務市場主導者,只要沒有妨礙公平市場的交叉補貼行為,免費搭售其他電信服務,NCC就不會處罰愛爾達,愛爾達日後如果要申請停播,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愛爾達必須在停播前三個月前向NCC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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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01, 2008

傳學鬥電子報第三十四期: 「電霸」一步一腳印 ──回顧東森集團從有線電視跨足固網的歷程


http://twmedia.org/scstw/?p=144

宋丁儀(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此篇文章發表於 2001年 二月 20日(星期二) 11:11 pm ,分類是「傳學鬥電子報」。

東森寬頻電信(EBT)於上月廿八日宣佈,取得交通部釋出的第一張民營電信固網營運許可執照,成為國內首家取得固網營運許可的固網業者,並於二月正式開台營運。

身負東森集團開闢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市場重任的亞太線上執行副總(CEO)鄭俊卿曾對外公開宣示,未來的電信產業將走向「4C整合」的大媒體時代(Communication、Cable TV、Computer、Content)。正如他所說,由於光纖技術的發展,使得有線電視一改過去單向傳播而成為多元互動式的媒體,依賴混合性光纖同軸網路(Hybird Fiber Coax),寬頻得以透過傳統的有線電視線纜傳輸信號,有線電視進與資訊、電信產業的界限於焉模糊。

有線電纜成為未來電信重要通路,掌握了有線電視,就等於叩了電信事業的經營大門,整合地方有線電視於是成為各財團所覬覦的肥羊。當然,整合地方有線電視系統並非能「畢其功於一役」,因此,本文就試圖檢視東森集團過去對有線電視系統的整合與迄今跨足電信市場的策略,帶領讀者回顧此一「電霸」的擴張過程。

一、有線電視申請籌設時期:種下財團入侵地方系統的先例

1993年有線電視法研議通過,當中規定有線電視分為五十一區,每區放寬五家系統業者經營,使得當時既有的有線播送系統的存在得以「有法源基礎」。但其中第69條(落日條款)規定,有線播送系統必須朝有線電視轉型,撰寫營運計畫書,正是申請成為地方有線電視系統。這向法令對一些原本小資本、家族式經營的播送系統來說,必須備此專業技術評估才能完成轉型任務,於是,本來經營的播送系統被迫與財團、網路公司、專業顧問經營公司合作,以交換股權、硬體
與技術的方式,換取營運執照的獲取,產生了與財團、跨國技術公司的依附關係。傳統業者在法律的限制及資本的入侵下逐漸棄守,宣告了另一個以資本為強勢後盾的有線電視市場來臨。

而國內的集團企業,如力霸(東森)、和信早就想跨足有線電視市場,力霸與華新麗華成立華聯公司,以資金與技術換得系統的股份,介入系統實質經營權。力霸友聯(註一)一直致力於頻道經營,雖然成立北聯、中聯、南聯三家控股公司,但一直定位在頻道節目供應者的角色,1994年以前僅握有新竹振道一家系統,到1996年力霸成功地邀集華新麗華(太平洋集團)、新光、富邦銀行、中興保全等其他財團,合資十億元成立「東聯先進多媒體公司」,成為國內第一家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管理(Multiple-System Operator, MSO)公司,正式積極介入系統市場,以10%少量資本的投入,再加上技術的合作關係,統一規劃與建置各系統之網路,援助原來系統台進行現代化的經營管理。

在此時期,透過力霸友聯提出的9件申請案,通過了6家;和信集團提出的22家,通過了18家,兩家企業合計通過率達77.4%,自此,企業集團與系統業者合作的「前例」為往後市場併購種下了「後果」。

二、東森←→系統加速垂直整合

在1997年治平專案中,楊登魁因「拉斯維加」頻道的職棒簽賭案避走海外,各銀行緊抽銀根而引發財務危機,此時王令麟「適時」出手,給予資金協助,因而也藉機接收了楊登魁在台北通過籌設許可的陽明山、新台北、金頻道、聯群四家系統。隨後東森即在全省採10%的投資策略進入地方系統,並挾著頻道的通路優勢,向地方系統業者施壓,導致地方系統在「有錢也買不到的節目」情形下不得不就範,然後以四億三千萬元的高價併購了北投陳錦池的新幹線,並進一步與富視達成聯盟策略,併入新台北經營。東森不僅接收楊登魁檯面上的勢力,也聯合頻道商以黑道勢力進行全省併購談判,王令麟甚至不惜親自到地方進行併購談判。

1997年台北市陽明山、新幹線、金頻道、大安文山、眾樂、今文山、新台北、富視八家系統業者與東森多媒體合資成立「新台北邁視歐傳播股份有限公司」(Multiple System Operator),東森已建立在台北系統的絕對優勢。

三、東森←→頻道的水平整合:三合一策略

除了逐漸深入系統市場,在頻道方面,1997年和信入主木喬25%股份,1998年東森亦入股木喬25%,透過市場上交叉持股的方式,三家頻道商已經掌握了市場上85%的頻道代理權。甚至到了1998年底,和信與東森全省所屬的系統聯合推出頻道採購表,採取統一定頻的方式,決定集團的系統頻道節目表。採購表包括東森、和信與木喬所代理的42個頻道、TVBS五大頻道以及其他4個頻道,總計51個頻道,授權費每月200元。未加入的獨立頻道則是受系統市場排除的,除了TVBS家族以及HBO、CINEMAX以外,幾乎全部掌握在三合一的頻道商手中。

而非兩大財團的獨立頻道業者,除了與兩大集團關係良好的八大與三立頻道以外,以及HBO、TVBS少數具品牌知名度的頻道,可透過動員收視戶形成輿論壓力,其餘本土小頻道商紛紛從系統消失(註二)、或被迫進行頻道合併,或被迫降低版權費,或被迫支付上架費,或被迫開放東森與和信入股,才能取得進入市場的機會。

四、畸形有線電視生態:大斷訊與大和解

兩大集團挾其旗下系統業者與頻道代理優勢,早就互看對方不順眼,終於在1997年底兩大財團針對互購頻道的簽約談判中,爆發相互停播對方頻道的全台大斷訊事件。

1998年五月和信旗下的吉隆有線取得第一張有線電視執照,使得東森集團的大基隆有線必須面臨停播,但和信與東森後來達成協議,東森以退出基隆市場來換取和信在新竹的「竹和有線」,於是兩家在基隆與新竹換區經營,使得和信成為基隆、東森成為新竹獨家經營的態勢。兩大競爭集團突然又成為分區獨占壟斷的盟友。

當然這樣步步為營的市場經營,吃虧的永遠是無辜被斷訊的閱聽人,以及長期被財團把持產品與流通市場的地方系統業者。就在今年一月四日,東森旗下台開公司董事蔡豪的主導下,暗渡了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荒謬地取消股東及其親屬持有股份不得超過20%的規定,這項舉措,更讓財團剝削地方有線系統的作為完全「吃乾抹淨」,使上游財團剝削下游業者的事實「就地合法」。

五、科技聚合時期:外資─東森─頻道利益集團的垂直整合

1997年,交通部電信總局公布開放衛星固定、行動通信以及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國際電話時程表,也引起國內有線電視集團企業的覬覦,東森集團相繼與華新麗華、國興實業、遠東倉儲以及匯亞等公司成立「東森媒體科技公司」後,又與三光企業、華衛合資「東聯衛星通訊公司」,爭取進入直播衛星與電信業。

東森集團在1997年五月通過經濟部試辦的「民間企業參與科專計畫」與仲琦和聯合光纖合作成立「東豐寬頻網路科技公司」,以台北市一百個收視戶進行雙向互動式服務,東森與全球最大網路公司思科(Cisco System)技術合作,建立有線電視網路計畫。1999年在新竹與台北旗下系統推出「ET Home」上網服務。

打破電信國營的「僵局」看似不易,事實上東森集團卻是在短短兩、三年間迅速達成了這「Mission Impossible」。1998年力霸集團成立了「力霸電信籌備處」籌備固網投標事宜;1999年12月籌備處更名為「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參與投標;2000年3月申請經營「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通過交通部電信總局審查合格;5月即召開公司發起人會議,選舉董事、監察人,「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EBT)正式成立,為三家獲核准經營固網業者之首;12月與亞太線上(APOL)簽訂投資協議,取得亞太線上70%股份,跨足第二類電信市場;今年1月總經理王令台、執行副總鄭俊卿分別出任亞太線上董事長、總經理,並取得台灣第一張民營電信固網執照。綜觀東森集團在這兩、三年來跨足電信事業的「努力」,公司實收資本額目前已達新台幣656億餘元,為國內資本額排名前五大之民營企業。

為了串聯起地方有線電視網路與自建的區域網路,東森寬頻電信更與台鐵局簽約,透過台鐵環島光纖做為骨幹網路及259個火車站據點,得以與各區域環路緊密結合,成為貫通全台的綿密網路。但合約包涵的排他性,卻讓東森寬頻電信成為可以獨家擁有環台光纖網路唯一的民營固網公司。且在二十五年租用期間,東森給付台鐵一百○三億元補償費中,其中八十億元會再作價轉投資於東森寬頻,台鐵成為東森寬頻裡唯一的公營企業單位股東。

六、揮之不去的巨靈

政治哲學家霍布斯曾以「巨靈」來形容「國家」對人民思想、行為無所不在的控制,身處於資本時代的小老百姓,大資本家或財團對我們的日常生活的宰制與滲入有過之而無不及。當一個同時掌握內容與通路與的媒體大怪獸形成時,我們每天所接觸的媒介訊息,將是透過單一壟斷通路所「核可」或「認同」的內容,這樣內容的主調將是以鼓勵消費為主的資本主義意識型態為主,以期達到複製主流價值、穩定現狀為功能的麻醉效果。媒體巨獸將取代國家,成為另一種形式的Censorship。

回顧東森這樣一個「電霸」的成長歷程,我們不但看到財團汲汲於市場獨占的野心,透過大斷訊、策略聯盟等歷歷實證,也徹底揭穿了大財團鼓吹的「競爭有利於消費者」這個天大的謊言,「消費者」不但沒有任何的對抗籌碼,反而成為財團間相互「勒索」的肉票,這充分證明了閱聽人不祇被當成廉價商品,在財團日益壯大的媒體生態中,閱聽人將命如螻蟻!

註一:東森原為力霸友聯公司,主要的頻道經營以東森傳播以及東森行銷為主,1992年力霸友聯以跑帶方式推出白金與星鑽兩個頻道,隨後又擴充9個頻道。95年改以衛星傳輸方式,陸續推出U1、U2、體育台、音樂台四個衛星頻道,並改名東森電視頻道。東森電視台目前資本額以增加到10億元,員工400人。

註二:第一波消失在三合一的頻道包括:學者二頻道、華衛四個頻道、國寶太陽台、超級太陽台、好萊塢、環球、全球影城、朝日、JET日本台、博新東映、新世代體育、房金頻道、首華卡通、TV Time等16個頻道,學者的健康頻道與全球影城節目決定停播。1999年第二波消失的頻道包括TV Time、探索、BBC、Hallmark、Kermit等。

參考資料:

戴伯芬,2000,媒體產業的全球地方形構─台灣有線電視的政治經濟學分析,台大城鄉所博士論文。

官智卿,1999,論台灣地區有線電視「垂直整合」問題及其規範─以「斷訊」爭議為核心,政大廣電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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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7月 31, 2008

ITHome 報告:美國電視用戶閱聽行為改變 2成利用網路看節目


文/陳曉莉 (編譯) 2008-07-30
過去網路媒體還只是電視媒體之後的後補,如今卻有約1成的人將網路當成唯一的收視媒體,顯見美國閱聽人收視行為的改變。

美國Integrated Media Measurement Inc(IMMI)在近日發表一項電視節目收視報告,發現有超過20%的受訪者於今年春天透過網路收看黃金時段的電視節目,該比例在去年秋天僅有6%。

此外,在此一透過網路觀看電視節目的樣本族群中,有一半比例是僅於錯失某節目片段或是要觀看先前的劇情才透過網路看節目,另外一半則是僅透過網路看節目,顯示電腦取代電視成為這些閱聽人看節目的主要媒介,約佔所有受訪者的1成比例。

過去,網路帶來的隨選視訊功能讓閱聽人可隨時上網收看節目,當時網路也只是「後補」的節目收看平台,供閱聽人截取錯過的節目內容,如今該報告卻顯示有1成的閱聽人將網路當作唯一的收看平台。

負責IMMI研究部門的Amanda Welsh表示,這是首次發現有重大比例的線上閱聽人僅透過網路,而非同時透過電視收看黃金時段的電視節目;大家都在討論網路可能成為電視的替代品,無論如何,這是第一個單一來源的數據顯示平台的移轉正在發生,而且快速發生。

此外,根據該報告的族群分析,會透過網路收看電視節目最大宗的族群為25~44歲、受過良好教育及環境富裕的白人職業婦女,IMMI分析可能是這些職業婦女平常太忙沒法按照節目表看電視,只好上網看。(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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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7月 15, 2008

金仁寶透過台亞 揮軍日本直播衛星


工商時報 2007.12.06 
金仁寶透過台亞 揮軍日本直播衛星
林淑惠/台北報導

金仁寶集團準備透過台亞,與國內知名頻道商攜手,明年第一季正式跨足日本直播衛星市場,正式展開金仁寶在有線電視市場佈局。而威寶、台亞及威寶投資一五%的軟銀(Softbank)在台分公司泛亞國際,未來將扮演金仁寶在數位匯流市場全新的鐵三角陣容。

許勝雄昨(五)日也透露,明年將把仁寶的安全系統、金寶的液晶電視及統寶的面板等集團內相關車用電子事業部門切割出來、獨立成立一家車用電子公司,搶攻車用電子市場。

許勝雄說,中華電信、富邦集團甚至遠傳都積極透過併購,擴大其在有線電視市場的規模,為未來在數位匯流時代爭奪龍頭地位預做準備,金仁寶之前透過台亞併購練台生的弘開後,已躍局台灣最大衛星上下鏈公司,明年則準備再將觸角延伸到日本有線電視市場,顯示其在有線電視領域的強烈企圖心。

此外,金仁寶目前持股六0%到七0%的網通廠智易,以及觸控面板廠時緯明年將正式上市櫃,為集團未來發展看俏的新秀,在智易及時緯上市櫃之後,集團上市櫃公司也將由六家擴大到八家。

集團旗下面板廠統寶在十月開始獲利後,旗下事業只剩威寶電信尚未獲利,許勝雄說,威寶目前六十六萬用戶,明年將以新增六十六萬、挑戰一百卅二萬用戶為目標。威寶截至十月的營收卅六億元,全年挑戰四十三億元,全年累虧已縮小至廿三.九六億元,明年預定整體營收挑戰六十億到七十億元,並開始獲利。許勝雄強調,威寶明年正式由虧轉盈之後,集團旗下事業將全面獲利。今年集團營收可望達陣新台幣六千七百億元、明年挑戰八千七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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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勝雄:屯墾與掠奪並行的通訊新霸主


採訪-李欣岳‧陳世耀 整理-黃敬華 攝影-莊正原‧汪忠信
出自於:E天下雜誌56期 44頁

金仁寶董事長許勝雄,堪稱最近台灣通訊產業的頭號火線人物: 仁寶手機事業部劃入華寶,威寶第4季3G系統也正式開台, 他更以台灣電機電子同業公會理事長的身分,穿梭兩岸, 建構兩岸科技業在中國3G規格TD-SCDMA上合作的平台。 《e天下》專訪許勝雄,請他談談這一連串大動作背後的想法。

最近這兩個月以來,金仁寶董事長許勝雄可算是台灣通訊產業的頭號火線人物。

7月份,集團旗下的仁寶,手機事業部劃入華寶,進行集團內手機事業的重組。在電信展期間,又正式宣佈旗下的威寶,將在第4季3G系統正式開台。同時,許勝雄則以台灣電機電子同業公會理事長的身分,穿梭兩岸,建構起兩岸科技產業在中國3G規格TD-SCDMA上合作的平台。更早於6月份,仁寶則以策略入股的方式,取得網通大廠智邦二董一監的席次,為集團佈局網通產業開啟另一波拓展。

《e天下》在此之際,特別專訪許勝雄,請他分享這一連串通訊產業大動作背後的主要考量為何,而身為台灣資訊產業大老的他,對於通訊產業的看法,也對台灣科技產業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李欣岳)

※ ※ ※
Q:台灣手機普及率超過100%,而且幾乎掌握在電信三雄手中,威寶要如何與他們在3G上競爭?

A:對威寶而言,先決條件上我們沒有基礎,也沒有一個已經很有經驗的團隊,所以我們必須先了解這個產品的發展性,而且讓這個產品在可以發展的市場環境內,扮演一定的角色。

威寶在這樣的條件下,跟現在的業者相互競爭,首先要能建立一個讓消費者可以接受或肯定的服務品質,而不是服務的功能。在10月15號開台時,將提供號碼可攜式,任何一個消費者隨時可依據電信營運商所提供的條件,來決定要用哪家提供服務的業者。威寶的目標是達到最好的涵蓋率,希望推出時,涵蓋率可以達 99%,而品質能令3G的使用者真正感受到別於2G的服務。

電信三雄擁有很豐富的營運經驗,現成的通路也有很好的形象,我想這是他們的優勢。他們現在已經有2G基地台了,而3G採用填補式的架構,他們不可能採取像威寶完全鋪建的方式,因此,偏遠地區可能不蓋3G的基地台。

另外,提供有競爭力、符合消費者需求的資費方案,讓消費者有所選擇。第三,提供豐富的內容:當大家都在推3G,系統營運商要提供更多內容服務,也因此使得更多內容業者投入這個產業,這可以帶動整體內容的效應。
Q:電信是典型資本密集的產業,威寶預估損益兩平的時間點為何時?

A:大概2年吧!因為特許執照的攤提、建設的成本,大概都投了100~200億。通訊產業是百年產業,加上政府給的執照期是15年,如果打算前兩年虧本,就會一步一腳印去做,未來12、13年再慢慢收成。能不能收成,就得看營運的方針是否成功,被併購也是有可能。
Q:在金仁寶集團下,現在同時有電信營運商威寶,又有手機代工商華寶,為什麼要這樣佈局?

A:過去2G的時代,因為標準化的緣故,手機跟手機之間是可以互連的,但3G必須測試不同的設備或手機間互連的情況。除了技術面要克服之外,內容的提供是個重點,因為內容提供每家會有點不同,因此手機製造商跟系統營運商要密切的合作。

台灣一直沒有自己的通訊產業,而全世界的手機需求是ㄧ個非常龐大的市場架構,有人預估到2009年會超過10億支,我做電子產業做了30幾年,沒有看過這麼大的市場規模。在這個架構之下,我們希望能夠借助過去硬體的經驗與能力,但是服務這塊是過去ㄧ直沒有著力的,希望透過威寶的成立,強化服務這塊。

3G的時代將結合金流、物流與資訊流。簡單來說,現在已經有一部份機制在運作,例如買電影票已經慢慢做了,可以透過手機收看電影預告、透過手機下班買票、小額扣款,甚至我認為以後到電影院去,也不需要票根,直接透過機器認證即可,裡頭已經包括金流的架構,物流的概念也已完成。
Q:對做手機的華寶來說,結合3G營運商的威寶創造出的綜效,會有自有品牌等代工以外的考量嗎?

A:華寶代工的模式不會改變,還是要多元化的客戶群,必須去創造自己的客戶群,跟自己的系統營運商做充分的合作。如果是貼牌或代工,也必須跟貼牌或代工的廠商建立合作關係。

早期2G的時代,只要手機廠商跟系統營運商建立好關係就好了,但以後3G的時代,手機的製造、品牌、營運商三者串連一起。要在產業鏈中,扮演價值貢獻者的角色,如果不能的話,就會被逐出市場。

價值鏈的合其實是優勢互補,以後的競爭不再是A公司對B公司的競爭,而是A group對B group的競爭,可能是技術、品牌、製造等不同的合作。
Q:最近仁寶把手機事業部切入華寶,仁寶又入股網通大廠智邦,這一連串調整的考量為何?

A:早在7、8年前,我就要求集團內各企業,要全力朝通訊領域佈局,是「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現在已經到了檢視成果的時候。

資源要能有效的運用,大者恆大、強者恆強。別人做得比你好,你就被別人併購;你做得比別人好的話,就換你併購別人。

企業在經營方式上,可分為掠奪式、逐草式、屯墾式三種。金仁寶過去ㄧ向是屯墾式的,透過產品養產品、事業部養事業部、公司養公司的方式,當時運用救國團的概念,以活動來養活動而產生新活動。

掠奪式常透過併購,進而快速成長,這都是各有利弊,牽扯到文化是否融合、資源是否真正因為合併而產生縱效。這幾年我們慢慢走向屯墾與掠奪雙軌式並行,因為環境的快速變動,如果無法變成裡頭的領導者就會被淘汰掉。
Q:這兩年鴻海在手機產業佈局不斷加速,是典型掠奪式的成長,如何看待與鴻海的競爭?

A:市場是供需,只要有那個需求,就一定會有人提供,隨時都面臨不同的競爭對手,因為市場無法百分之百是你擁有。

現在看到幾百家的上市公司都是踏過前人的血跡,隨時都面臨著春秋戰國期,隨時面臨被淘汰的競爭環境。今天不是面臨A公司就是得面臨B公司,不面臨台灣的競爭就得面臨外國的競爭。競爭沒有可怕的,誰進來我都不認為是可怕的,最重要的是能否是這個產業的參與者之一,能不能是這個產業的領導者之一。今天如果不能跟台灣廠商競爭,那麼該如何與全球的廠商競爭呢?

年輕的時候,我當時很擔心未來怎麼辦?不是王永慶、就是蔡萬春、吳火獅,我們怎麼有機會?這幾十年來,我們塑造了這麼多企業上來,如果這個環境只有我們佔住,年輕的一代該怎麼辦?其實年輕一代到來的時候,有他們的產業和機會,要怎麼掌握產業的商機,扮演leader的角色,這是新一代該思索的問題。
Q:最近,你以電電工會理事長的身分,推動兩岸產業在3G標準的合作,為什麼在這個時間點做這件事情?

A:我ㄧ直在推兩岸共同標準。台灣擁有很好的研發、創新、國際化的經營能力,缺點是沒有市場。不管OEM、ODM,都是製造加工,因為沒有貼近市場,無法定標準。

中國大陸擁有很好的研發技術、世界工廠,製造成本低、很大的市場前提,即可以訂標準。兩岸產業要分工,要互補互利,如果把台灣的優點結合中國大陸的優點,就可以自定華人的標準。如果可以自定華人的標準,就有機會透過龐大的市場結構、兩岸優點的結合,就可以變成世界的標準。

現在3G的系統有三種,歐規、美規跟中規。看看日本,日本很多產業都是一流的,領新世界的創新,但是通訊一直走不出去。我當時跟大陸領導人報告過,如果中國大陸不要自己的門關著,提醒他們不要走回頭路,應該要立足中國、佈局全球、放眼天下。如果能和其他兩網接續,就能成為世界級標準,現在中規的TD- SCDMA已經可和歐規的WCDMA漫遊了。他的手機製造商也不會只為了大陸的規格去做手機,而台灣的廠商也可以參與其中,最快設定標準,進行下一步的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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